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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禁环保一刀切!乱拆乱关注意,不考虑企业实际生产的粗暴做法将被严禁!
作 者 : 本站编辑 来 源 : 搜狐 浏览量 :

据生态环境部9月27日消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

“一律关停”“先停再说”,此类简单粗暴、不从企业生产实际考虑的做法将被严禁!

《意见》指出,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应当看到,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要切实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坚决纠正长期违法排污乱象,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图片来自网络

环保执法,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意见》要求,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要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二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其中,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排查。

三要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违法问题。如深入实施“千里眼”计划,将热点网格监管范围扩大到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城市。

四要实施群众关切问题预警督办制度。生态环境部将按月向相关市级人民政府发送预警函,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将问题清单和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地要严格落实督办要求,畅通并发挥“12369”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要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任性违法,严肃查处屡查屡犯、弄虚作假、拒不纠正、虚假整改等违法乱象,查处一批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重大案件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六是制定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公布本部门的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履职尽责。

这也意味着,全国推行多年的最严环保执法,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图片来自新华社

面对执法,“一关了之”行不通了

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动真碰硬,成效显著,百姓拍手叫好。

但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个别地方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一到督察时就简单粗暴地对相关企业停工停业停产。

很多企业吐槽,能上的环保设备企业都上了,可只要环保督察一来,就会遭遇突然停电停产,对于停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却没人过问,这种做法让企业缺乏生产经营的安全感。

这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不仅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会影响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

比如在建材业,如果中游的石材企业突然被关停,就可能殃及上游的刀具企业稳定接单,下游的建筑业采购也会遭遇价格异动。

“一刀切”看似一视同仁,实则有碍市场公平竞争,还可能埋下一定的事故隐患。

为此,在“回头看”后,生态环境部立即制定出台《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这个文件受到了广大企业主的如潮好评。

这次印发的《意见》,强调,要坚决落实《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禁止“一刀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指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敷衍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意见》还指出,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制定、实施可行的监管执法措施,加强政策配套,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这意味着,最严环保执法,既会更严,也会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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